第2种观点: 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如下:1、人身关系、财产确权案件;2、涉外案件;3、需要评估、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、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;4、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;5、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;6、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。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1、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。小额诉讼程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。权利义务关系明确、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。“事实清楚”,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,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,无须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、分清是非;“权利义务关系明确”,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,谁是权利的享有者,关系明确;“争议不大”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、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;2、案件标的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;3、小额诉讼适用于买卖合同、租赁合同、服务合同等,涉及人身关系、财产权属关系、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当事人提起反诉的,不适用小额诉讼。【法律依据】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审理下列民事案件,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:(一)人身关系、财产确权案件;(二)涉外案件;(三)需要评估、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、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;(四)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;(五)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;(六)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。
第3种观点: 小额诉讼程序要经当事人同意吗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人民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时,适用的是简易程序,实行一审终审制度,所以是不需要当事人同意的。相关法律规定《最高人民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二百七十一条人民审理小额诉讼案件,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,实行一审终审。第二百七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,是指已经公布的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。在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前,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准。第二百七十三条海事可以审理海事、海商小额诉讼案件。案件标的额应当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为限。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依据最高人民《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的有关规定,下列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:1、结婚时间短,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,或者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2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、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3、确认或者变更收养、抚养关系,双方争执不大的案件4、借贷关系明确,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5、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、讼争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6、事实清楚、责任明确、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7、事实清楚、情节简单、是非分明、争议焦点明确、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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